在目前搬家市场准入门槛低、行业标准缺失的情况下,诸如坐地起价、搬运过程中物品损坏等现象时有发生,使得消费者与搬家公司之间的纠纷频发。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近日发布消费提示,警惕搬家公司4大“陷阱”。
一是坐地起价。搬家公司一般是按照一车几百元不等来收费,但部分搬家公司会在消费者询问价格时打出“低价牌”,到现场则以“楼层费”“拆装费”“超重费”“辛苦费”等各种理由要求加价。此外,“一车变两车”变相加价现象普遍。
二是层层转包。一些搬家公司因人手不足等原因把业务转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,而其他搬家公司会借此坐地起价,使消费者权益受损。
三是粗暴搬运。部分工作人员在搬家过程中将“搬东西”变成“扔东西”,家具和电器遭到损坏的现象十分常见,甚至有顺手牵羊的情况。
四是不签合同,不开发票。大部分消费者在接受搬家服务时,会通过电话口头约定搬家时间、价格等,并未签订正式合同,且搬家公司在收费后不开具发票或收据,导致消费者举证难、维权难。
为避免遭遇搬家“陷阱”,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,要选择正规的搬家公司,切忌一味追求低价,并签订协议保留相关凭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