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搬家都喜欢选择良辰吉日,吉时在半夜也不足为奇。昨日凌晨5点搬家的黎先生,却不是因为这个时辰吉利,而是想趁天未亮搬走,赖掉拖欠的房租。
昨日凌晨5点,何先生突然接到朋友电话,称他的房客小莫正连夜搬家,让他赶紧看一下。何先生心一沉,赶紧来到其位于柳南区基隆村的出租屋查看。
小莫今年30多岁,一家四口以每月1000多元的租金,租住在何先生的房子里。但最近,小莫的装修生意难做,已经拖欠了2个多月的房租。
并且,小莫还欠了附近的一个五金店老板的3000多元货款。最近一个月,小莫干脆不回家,有人打听到小莫准备搬到磨滩路,让何先生多注意。
何先生赶到出租屋,果然看到小莫一家正忙着把家具搬到一辆小货车上。“你干什么?”何先生赶紧拦住他问。小莫支支吾吾。“你要搬走也可以,但是把房租交完了再走。”何先生提出。小莫表示,自己没钱。五金店 老板也闻讯赶来,何先生拨打了110。
潭西警务站民警赶到现场,没想到当民警核实小莫身份时,却发现其租房合同上的姓名是假的,其真姓为黎,留下的身份证号也不是本人的, 看来租房前就做好了打算。经过民警协调,黎先生表示愿意偿还何先生和五金店老板的房租和货款,但自己现在手头紧张,暂时用摩托车抵押,待有钱之后,再来还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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